通知公告
柳城縣2025年農作物秸稈腐熟還田培肥示范項目實施機構遴選公告
來源: 柳城縣農業(yè)農村局
發(fā)布日期: 2025-06-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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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廣西加快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方案(2021—2025年)》(桂政辦發(fā)〔2021〕139號)主要任務及重點工作,以及上級部門有關農作物秸稈科學還田指導意見,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(guī)定及資金使用要求,我縣按照公開公平原則,公開遴選柳城縣2025年農作物秸稈腐熟還田培肥示范項目實施機構,歡迎符合條件的機構參加遴選。實施機構遴選相關事項如下:

一、項目名稱:柳城縣2025年農作物秸稈腐熟還田培肥示范項目。

二、項目實施內容:尊重農民意愿情況下,在雙季稻(含旱改水區(qū)域)主產區(qū)域,建設早稻秸稈快速腐熟還田培肥示范面積500畝,提升秸稈還田質量及耕地肥力。

三、資金補助標準及支付方式:資金補助不高于110元/畝,采取先建后補,按項目完成驗收后實際結果進行補助。

四、項目實施時間及實施要求:實施時間為2025年7—12月。實施機構按照水稻秸稈還田循環(huán)培肥技術要求,每畝施用秸稈型有機物料腐熟劑不少于1kg,完成項目面積500畝,負責提供腐熟劑、噴施作業(yè)、秸稈旋耕翻壓作業(yè)、制作示范標牌以及工作日志等相關佐證材料收集工作,負責實施水稻秸稈快速腐熟還田期間示范區(qū)域秸稈禁燒工作。

五、申報實施項目條件:實施任務的機構要具備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所規(guī)定的條件:

1.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;

2.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;

3.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(yè)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;

4.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;

5.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;

6.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

六、遴選程序

1.提交申報材料。具備以上遴選條件且有意愿承擔柳城縣2025年農作物秸稈腐熟還田培肥示范項目實施任務的機構,根據自身情況,形成全面、詳實的申報材料(內容包括:申請承諾書,營業(yè)執(zhí)照等相關資質證明材料,以及項目實施方案、項目資金安排表等材料;專業(yè)技術團隊的學歷、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,實施機構業(yè)績,已實施或合作過的項目證明材料)一式3份,于2025年6月12日(申報時間: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2日)前送達或郵寄到柳城縣農業(yè)農村局,地址:柳城縣大埔鎮(zhèn)城東大廈五樓農業(yè)農村局,聯系人:李曼英,聯系電話:0227-6646622。

2.評審、結果公示和確認實施機構。由縣農業(yè)農村局組織3-5名專家組成評審組,根據評分標準對符合申報條件的申報單位進行評分,以得分最高者為第一候選單位進行公示,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柳城縣2025年農作物秸稈腐熟還田培肥示范項目實施機構。

七、項目日常管理及驗收

項目實施機構制定項目實施方案經甲方(柳城縣農業(yè)農村局)批準后按方案開展實施。實施過程中每個重要環(huán)節(jié)要報告甲方,甲方將派員現場核實確認。完成項目實施后,按項目驗收要求組織專家對整個項目進行驗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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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城縣農業(yè)農村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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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城縣2025年農作物秸稈腐熟還田培肥示范項目實施機構遴選公告

來源: 柳城縣農業(yè)農村局  |   發(fā)布日期: 2025-06-03 11:00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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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廣西加快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方案(2021—2025年)》(桂政辦發(fā)〔2021〕139號)主要任務及重點工作,以及上級部門有關農作物秸稈科學還田指導意見,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(guī)定及資金使用要求,我縣按照公開公平原則,公開遴選柳城縣2025年農作物秸稈腐熟還田培肥示范項目實施機構,歡迎符合條件的機構參加遴選。實施機構遴選相關事項如下:

一、項目名稱:柳城縣2025年農作物秸稈腐熟還田培肥示范項目。

二、項目實施內容:尊重農民意愿情況下,在雙季稻(含旱改水區(qū)域)主產區(qū)域,建設早稻秸稈快速腐熟還田培肥示范面積500畝,提升秸稈還田質量及耕地肥力。

三、資金補助標準及支付方式:資金補助不高于110元/畝,采取先建后補,按項目完成驗收后實際結果進行補助。

四、項目實施時間及實施要求:實施時間為2025年7—12月。實施機構按照水稻秸稈還田循環(huán)培肥技術要求,每畝施用秸稈型有機物料腐熟劑不少于1kg,完成項目面積500畝,負責提供腐熟劑、噴施作業(yè)、秸稈旋耕翻壓作業(yè)、制作示范標牌以及工作日志等相關佐證材料收集工作,負責實施水稻秸稈快速腐熟還田期間示范區(qū)域秸稈禁燒工作。

五、申報實施項目條件:實施任務的機構要具備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所規(guī)定的條件:

1.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;

2.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;

3.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(yè)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;

4.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;

5.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;

6.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

六、遴選程序

1.提交申報材料。具備以上遴選條件且有意愿承擔柳城縣2025年農作物秸稈腐熟還田培肥示范項目實施任務的機構,根據自身情況,形成全面、詳實的申報材料(內容包括:申請承諾書,營業(yè)執(zhí)照等相關資質證明材料,以及項目實施方案、項目資金安排表等材料;專業(yè)技術團隊的學歷、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,實施機構業(yè)績,已實施或合作過的項目證明材料)一式3份,于2025年6月12日(申報時間: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2日)前送達或郵寄到柳城縣農業(yè)農村局,地址:柳城縣大埔鎮(zhèn)城東大廈五樓農業(yè)農村局,聯系人:李曼英,聯系電話:0227-6646622。

2.評審、結果公示和確認實施機構。由縣農業(yè)農村局組織3-5名專家組成評審組,根據評分標準對符合申報條件的申報單位進行評分,以得分最高者為第一候選單位進行公示,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柳城縣2025年農作物秸稈腐熟還田培肥示范項目實施機構。

七、項目日常管理及驗收

項目實施機構制定項目實施方案經甲方(柳城縣農業(yè)農村局)批準后按方案開展實施。實施過程中每個重要環(huán)節(jié)要報告甲方,甲方將派員現場核實確認。完成項目實施后,按項目驗收要求組織專家對整個項目進行驗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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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城縣農業(yè)農村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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